相关问答
本级人民政府筹集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并统一纳入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管理。上级的低保补助资金重点用于中央...
对因各种原因停止享受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社区居委会要及时收回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由全额保障、定期差额保障和临时性救济三项制度组成。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级民政部门下达书面批准通知书,分别发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银行存折。对经审查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在完成审查程序后3日内下发《不予批准享受城市低保待遇通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城市居民对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而未得到答复,对民政部门作出的不批准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对降低、终止城市低保待遇的决定或者给予的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1人已浏览
2,840人已浏览
499人已浏览
1,0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