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依据《》和《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张明和王伯之间的的处理会经过如下流程:事故现场勘查——事故认定(事故认定复核)——违法行为处罚——赔偿调...
1、一方全责的事故处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A、责任方向所投保报案,索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车辆技术性能检验(一)流程委托检验,通知当事各方到场见证—→检验结果告知当事各方—→对检验结论不服的,向交警支队提出重新鉴定申请—→交警支队组织技术人员重新鉴定—→作出重新鉴定结论二、(一)流程审查证据—→确定当事人的行为—→分析因果关系—→提出责任认定意见—→集体研究,综合评断—→初步认定事故责任—→上报审批—→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三、宣布责任认定(一)流程预约当事各方—→做好责任认定分析会议记录—→宣布责任认定—→送交各方当事人四、车物损失鉴定和重新鉴定(一)流程(现场勘查取证组)委托鉴定中心进行评估—→评估(重新鉴定、评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和《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表》五、伤残评定(一)流程受理—→评定—→宣布评定结果;六、损害赔偿调解(一)流程预约当事各方→组织当事务方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制作调解记录→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未达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七、责任重新认定(一)流程受理—→调查—→重新认定事故责任—→移交原办案单位宣布重新认定结论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 6、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发票、票据、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 8、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加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 9、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家属带齐各类票据、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家庭成员等到证明材料。如若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手续。 10、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 11、调解期满、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结调解。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按怎样的程序处理: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立即打122电话报警,听候处理。 2、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 3、经现场勘查,不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结论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立案调查。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道路状态进行检验或者鉴定。 5、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死者家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并通知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预付伤者的抢救医疗费及事故责任保证金,如不预付则暂扣车辆直至事故处理结案。 6、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对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支队法制科申请重新认定;支队法制科受理后30日内作出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认定。 7、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在30日内调解二次,必要时可延长15日。 8、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书》;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终结书》。 9、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终结或当事一方不履行调解书协议的,当事人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交警部门不再调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7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