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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协议不成的,应另行起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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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儿童监护权的变更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儿童监护人双方协商同意变更儿童监护权,然后可以签订变更监护权的协议,按照协议履行。另一种是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监护权,然后根据最终法院的判决执行。
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如果都同意变更抚养关系,只要双方写一个变更协议,孩子抚养关系即可变更。如果一方不同意变更,只能到法院起诉。要求取得抚养权的诉讼请求是否被法院支持,要依据起诉的事实、理由提供相关证据,这个证据应当充分证明属于法律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三)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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