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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最长的判决时间可以达到15个月,首先是起诉受理立案的时间,这个时间加起来可达一个多月,其次是审理的时间,适用普通程序的时间为6个月,...
1,人民法院按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一般需要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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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分居两年只是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认定夫妻分居有三个条件:(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不住在一个地方,不履行夫妻权利。上述事实应由证据证实,或由对方承认。(2)分居的原因是感情不和谐。(3)分居两年。从可以证明已经分居的事件开始,到起诉已经2年,可以构成法定判决的因素。《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调解离婚案件;若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审简易程序的期限为三个月,调解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起诉离婚,如果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原告又没有充足证据证明案情确已破裂,法院一般判不离婚。原告需要再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判离婚的可能性会增大。
再次起诉离婚适用简易程序的三个月判决,适用普通程序的六个月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二十四条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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