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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上的区别: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合同约定实施工程项目的调查、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检查)等全过程或...
承包方式包括:设计采购施工( EPC)、交钥匙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施工总承包 (P-C)、设计—采购总承包( E-P)、还有最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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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的方式有E+P+C模式、E+P+CM模式、采购总承包(E-P)、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方式。1、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即Egieerig(设计)、Proc remet(采购)、Costr ctio(施工)的组合)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种。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2、E+P+CM模式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EPCM:即Egieerig(设计)、proc remet(采购)、Costr ctiomaagemet(施工管理)的组合)是国际建筑市场较为通行的项目支付与管理模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的一种。EPCM承包商是通过业主委托或招标而确定的,承包商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对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管理进行全面的负责。根据业主提出的投资意图和要求,通过招标为业主选择、推荐最合适的分包商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任务。设计、采购分包商对EPCM承包商负责,而施工分包商则不与EPCM承包商签订合同,但其接受EPCM承包商的管理,施工分包商直接与业主具有合同关系。因此,EPCM承包商无需承担施工合同风险和经济风险。当EPCM总承包模式实施一次性总报价方式支付时,EPCM承包商的经济风险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承包商承担的经济风险相对较小,获利较为稳定。3、设计+施工总承包(D+B)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4、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工程总承包还可采用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方式。
1、E P 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承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成本负全面责任,是我国目前实施总承包模式最重要的一种。2、E P CM模式设计、采购和施工管理总承包是国际建筑市场上常见的项目支付和管理模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实施的总承包模式之一。EPCM 承包商通过业主委托或招标确定,承包商直接与业主签订合同,全面负责工程设计、材料设备供应和施工管理。根据业主提出的投资意图和要求,通过招标为业主选择和推荐最合适的分包商来完成设计、采购和施工任务。3、设计 施工总承包(D B)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承担工程设计和施工,全面负责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成本。4、根据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的要求,总承包也可以采用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方式。
工程施工总承包可以分包专业工程和劳务作业。根据工程分包的规定,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承包商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或劳务分包给其他工程承包商完成的活动。(一)分包工程范围总承包商承包工程后,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完成合同:一种是全部自行完成,另一种是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商。采用后一种方式,只能依法分包部分工程,是非主体、非关键工作;如果是施工总承包,其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商自行完成。(二)分包商的条件和认可《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商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商;但是,除了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还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这种认可应该通过两种方式:(1)总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分包内容;(2)总承包合同中没有规定分包内容的,应当提前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但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发包商和劳务作业承包商通过劳务合同约定,未经建设单位认可。需要注意的是,分包工程必须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不等于建设单位可以直接指定分包对于建设单位推荐的分包商,总承包商有权拒绝或采用。(三)、分包单位不得再分包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规定,除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外,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和劳务作业承包人都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四)、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界定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转包是完全禁止的,而工程分包是允许的,但必须依法进行。违法分包同样是法律禁止的行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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