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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但不能要求支付报酬,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例如居...
中介欺骗客户,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欺骗客户,给客户造成损失的,承担合同过失责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欺骗、损害客户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承担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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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采取报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请求报酬;合同虽成立但无效时,居间人也不能请求报酬。 2当居间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或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为有利于相对人的行为的,不得向委托人行使报酬请求权。 3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居间人所需费用,通常包括在报酬内,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担,非经特别约定,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偿还请求权。居间人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相对人的行为,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而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时,即使事前约定有费用偿还请求权,也无权行使。
委托人与被委托人之间应该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人与被委托人之间属于代理关系,由被委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授权,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委托人承担,所以应该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因此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代理协议。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手续,需要当事人出具授权书,以及提供身份证等证件资料给指定代理人。但是规定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公证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公证法》规定: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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