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破产程序的前三个阶段为: 一、成立清算组。 二、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
开始程序 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破产程序的前三个阶段包含哪些内容1、开始程序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说明破产的原因。破产案件一般由债务人营业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无营业所的,由债务人普通审判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无营业所和普通审判所的,由债务人房地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对当事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法院要进行审查,有正当理由的,予以受理,否则即予驳回2、宣告程序破产由法院宣告。宣布破产前,必须审理破产案件。审理方法由法院决定,可以依职权调查,可以进行言词辩论,也可以两种方法同时采用。审理后,确认具备以下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①具备法定的破产原因;②债权人具有申请破产的权利;③债务人具有破产的能力。3、进行程序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应从熟悉会计或者法律业务的人员中,选任破产管理人,并即发出公告宣布下列事项:破产裁定的主要内容;破产管理人的姓名.住址;报明债权的时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日期;命令破产人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不得向破产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而应向破产管理人说明情况,听候处理。
破产程序的前三个阶段是: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当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结算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和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告三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日期应当在公告和通知中规定。召开债权人会议。所有债权人都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开,应当在债权申请期届满后15日内召开。未来的债权人会议可以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者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四、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1)债务人在申请破产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和解程序或清算程序,债权人在申请破产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或清算程序。(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债务人可以在破产宣告前申请和解,债务人或其出资人可以申请重组。(3)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在破产宣告前,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组,债务人也可以申请和解。(4)债务人进入重组或和解程序后,可以在具备破产法规定的具体原因时,通过破产宣告转入破产清算程序。(5)债务人一旦通过破产宣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不得转入重组或和解程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3人已浏览
863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2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