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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募集次级债所获取的资金,可以计入附属资本,但不得用于弥补保险日常经营损失。保险公司计入附属资本的次级债金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具...
募集次级债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募集人”)应当稳健经营,保护次级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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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及其和其他第三方不得为募集的次级债提供担保。
募集人偿还次级债全部本息或者提前赎回次级债后,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XX报告偿还或者赎回情况。
募集次级债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募集人”)应当稳健经营,保护次级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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