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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
1、这个经济适用房自购买之日起,已经住满了5年的,取得了这个房屋的房产证,那么就可以对这个房子进行买卖了。并且想要买房的房主,是能够按照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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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经济适用房5年后可以买卖。经济适用房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的房屋,五年内不得交易。买卖交易时,转让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的部分需要补充10%综合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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