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以谁为被告

2022-08-13
修正一下我的观点。对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告要分情况而定: 第一,若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则应以做出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被告。 第二,若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则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 再结合《行政诉讼法》第17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管辖的规定,可以推出复议机关做出维持决定的,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以谁为被告被告为原行政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被告为复议机关,但可以在复议机关所在地或做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起诉。其实,法律上并没有直接规定被告的确定,但是司法实践上也是这么操作的。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