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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在湖泊、水库、河流、干渠进行洗砂排污活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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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在国道、省道、高速公路等交通设施每侧二百米、铁路每侧五百米和机场、车站、湖泊、水库周边山坡地划定的范围内进行开山采石活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每立方米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市、XX应当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XX应当按照政府投入为主、排污者付费、受益者补偿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制度。通过财政资金补助、技术培训、就业、等方式对下列事项予以补偿:(一)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与保护;(二)自然保护区建设与保护;(三)生态公益林建设与保护;(四)风景名胜区建设与保护;(五)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修复;(六)水土流失治理;(七)XX规定的其他事项。具体生态补偿办法由XX另行制定。对生态控制线范围较大的区,XX应当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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