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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
申请仲裁要递交仲裁申请书,立案以后要经过开庭审理,然后仲裁委员会依法下达仲裁裁决书, 双方均需依法执行。建议请律师代理,以有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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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可以基于以下理由申请公司设立无效: (1)公司设立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或存在重大缺陷的; (2)公司设立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社会公序良俗的; (3)公司设立欠缺有效要件。
可以不一致。 我国《公司法》第10条,“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3条第2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从以上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公司注册地和经营地是可以不一致的。公司住所是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定要和生产、经营场所一致。 但因为税收实行属地化管理,若公司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尤其是一个公司有多个经营地址的,且经营地址不在一个辖区,容易造成监管上的盲区,造成税收的流失或者不方便管理。因此,不建议公司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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