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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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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地区同一岗位职工的工资水平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自《劳动法》实施以来,各种不同身份的劳动形式被打破,没有正式工人和临时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遵循劳动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并依法独立确定工资分配的形式和水平。在不同的经济水平地区,不同的用人单位有不同的工资水平和分配形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参照当地同一岗位的工资水平协商确定。《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劳动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额进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省、直辖市的具体工资分配方式和经济效益报国务院的规定。
参照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800元、880元、960元、1050元,各档上调幅度分别为23.1%、23.9%、23.1%、23.5%,上调幅度为23.4%;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8.4元、9.3元、10元和11元,各档上调幅度为17.6%、22%、23.6%、24%,平均上调幅度为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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