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6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程序的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应当具备法定条件: 1.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具有法定的事实和理由--《民诉法》第1...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6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程序的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期间为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之日起至再审申请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之日止。申请再审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再审申请人对2015年5月1日行政诉讼法实施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三条规定的2年确定申请再审的期间,但该期间在2015年10月31日尚未届满的,截止至2015年10月31日。
6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程序的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期间为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之日起至再审申请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之日止。申请再审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再审申请人对2015年5月1日行政诉讼法实施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三条规定的2年确定申请再审的期间,但该期间在2015年10月31日尚未届满的,截止至2015年10月31日。
1、如果被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可以向同一级检察院申诉。 2、如果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审有错误,就会向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直接提出抗诉。申诉,是指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1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5,116人已浏览
1,0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