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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未商定违约金准则的,按民法典限定,守约方能够要求赔偿事实上损失。事实上损失由守约方举证,这个损失要根据守约方的事实上情况确定,包括因另...
1、主要看双方在合同中有没有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评估机构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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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1、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逾期付款的,按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的标准计算;2、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3、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以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30%为标准,适当地减少。
《》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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