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需要,新公司法颁布之前设立的增资要实缴制,新公司法出台后增资按新规定办理即可。且根据新法规定,企业还是要在经营年限内把认缴的注册资金补齐,相...
需要,新公司法颁布之前设立的增资要实缴制,新公司法出台后增资按新规定办理即可。且根据新法规定,企业还是要在经营年限内把认缴的注册资金补齐,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均未禁止或限制公司在原注册资本缴足前新增注册资本。 另外,从法理上看,公司注册资本未缴足的情况下增资,产生的是股东对公司缴纳新增部分出资的义务,并不减损原股东负有的对公司缴纳剩余出资的义务。换言之,该等增资行为不会使得公司的利益受损,相反,其使得公司的“责任财产”(即股东承诺认缴的资本)得以增加,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因此,不应当认为该等增资行为不合法或者无效。
增资扩股,是不需要交税的。因为增资扩股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是企业股东投资行为。可直接增加企业的实收资本,没有取得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作为企业应税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所以不存在交税的情况。
最近在WZ做项目,客户引进战略投资者,工商登记变更时,当地工商局要求当地税务局出具纳税证明才可以变更。但当地税务局却依据他们的内部文件认为,“在公司增资扩股情况下,若老股东股权比例被稀释的,应认定为进行了股权转让。若原股东享有的净资产价值在增资后较增资前有增值的,可以暂缓缴纳个人所得税,待实现收益后补交;若原股东享有的净资产价值在增资后较增资前有减少的,按减少的金额缴纳个人所得税。”虽然这个项目,客户暂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我仍无法找出当地税务局作出上述规定的依据,且按他们说法,将来如何认定原股东实现收益,补交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享有净资产的价值减少了,明明是股东受了损失,怎么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各位大虾,在项目承做过程中,有未碰到过上述问题,如何解决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04人已浏览
431人已浏览
5,402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