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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合同到期后公司又要求续签合同,是否违法

2022-01-24
你签订的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正常的情形下,一年期限到了之后,合同终止,但合同到期之后,你继续在单位工作,双方都没有提出异议,因此,你与该公司继续保持着劳动关系。“2009年10月8日本人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回复是:招到新保安方可离职。相关负责人也签了字。”是错误的,你已提出离职的申请,但公司附条件是违法的。你在15日办理离职手续时,公司以未招到新保安为由不予办理你的离职手续,而后你提出如果加薪我就继续留下来,其实是你提出的一个附选择性条件的解除合同。但公司没有回复你的请求,则视为没有同意你的要求。因此,实际上,你已经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应当对你给予补偿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因你公司没有给你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法》可以向你公司主张双倍的工资,自从你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后计算到工作一年时间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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