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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都是非农业(已经转户)的户口性质的,孩子就是非农业的户口性质; 2,否则,户口跟随哪一方申报的,就是哪一种户口性质; ...
几天后我上网查看了你们的建议我真的很感激第一次通过这个方式来咨询问题不过还有一个很明确的问题我没有得到请教当初我们也交钱了村长都同意的并且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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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都是非农业(已经转户)的户口性质的,孩子就是非农业的户口性质; 2,否则,户口跟随哪一方申报的,就是哪一种户口性质; 3,孩子没有享受到拆迁安置政策,是因为出生时间晚于拆迁划定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1、这一项目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2、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基本人口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3、建立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效支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4、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会保障、房地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共享,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持。
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就有权享受村里的相关待遇,有分得土地补偿费的权利!具有本村户口是考核是否具有集体成员资格的重要依据。与姓氏无关。但并非完全以户口为准。如果上门女婿和子女居住在女方家,户口虽未在女方所在地区,但在居住期间已享受该集体的相关待遇,并以该集体的生产资料为生活基础的,应视为具有本村集体成员资格,有享受土地补偿等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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