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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想迁移户籍到父母处,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
是可以的,下面是流程: 第一步,带上你的户口本(或户口页)原件、复印件,你的迁出原因证明复印件(如卖房迁出就是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你的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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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没什么限制,只需要进行申请即可。 首选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 落户申请;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4,结婚证证原件、复印件。 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 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原则上来说,办理不了该项: 1、户口投靠迁移的,在当事人已经结婚的前提下,以夫妻投靠为首选,已经申请该项而迁出户口的; 2、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子女和配偶是不能投靠父母落户的,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这种事情只能协商解决,因为迁户口需要本人签字同意,无法协商的就不能处理的。 虽然户主有权利决定户口内的人员名单,但户主没有权利私自将户口处理。户口迁入和迁出都需要本人签字,否则办不了。房主当初既然同意亲戚户口迁入,那么应当预见到将来无法迁出的风险,所以房主本身也有一定的责任。 北京地区关于户口迁移的案件起诉的,一律不受理,所以想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几乎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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