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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 (二)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
公示催告程序申请的条件: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2.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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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2、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对其他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3、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4、申请方式,须由申请人书面申请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申请公示催告的理由和票据丢失的事实。5、公示催告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须在公示催告前提出,在公示催告期间要求撤回的法院可以迳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申请催告程序的条件公示: 1、申请人必须是可以按照规定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丢失、灭失前的最终持有人; 2、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丢失或者灭失,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其他事项的公示催告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权利人在票据丧失的情况下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申请公示催告的程序:票据持有人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申请宣告该票据无效。 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申请,以公告的方式(公告时间不得少于60天),告知并催促利害关系人在指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如不申报权利,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宣告票据无效的程序,有的也称为除权程序。 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权利申报期限内,如果没有人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或所提出的申报被法院驳回,在申报权利的期限届满的次日起一个月内,公示催告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作出除权判决,宣告该丧失的票据失效,失票人即可以依据该判决向付款人请求付款,从而恢复其票据权利。 公示催告程序,作为一种特别程序,是指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情况下,依据票据持有人的申请,法院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逾期无人申报,作出宣告票据无效(除权)的判决程序,属于非诉讼程序,即特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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