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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刑事责任,需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后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根据《刑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展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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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犯罪的,在刑罚上是实行双罚制原则,即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个人犯罪判处刑罚。 2、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刑事责任是实施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不是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但不是所有的人实施了犯罪行为都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7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凡年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未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但是,考虑到有些犯罪社会危害性很大,如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等,后果很严重,这些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接近16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其是非观念和道德标准已经可以作出正确的判断,所以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的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一律不认为是犯罪。
宣传销售活动罪的刑事责任是:一般犯罪情节,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犯罪情节严重的,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罪是指行为人引诱、胁迫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传销活动,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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