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所谓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
1、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所谓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所谓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即单位应该按照全体员工的实际工资缴费。 2、如果单位没有按照实际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应该属于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其一是劳动部门可以给予单位处罚;其二是造成了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减少,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差额部分的损失。 3、在计算单位违法行为造成你的待遇损失时,是否按照你的实际工资计算,要看你的实际工资是否超过了所在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如果超过了就只能按3倍计算,如果未超过则按你的实际工资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补足差额。单位未足额参保致工伤待遇损失应负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单位未足额交工伤保险费的,应当补足差额,单位未足额参保致工伤待遇损失应负赔偿责任。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3人已浏览
274人已浏览
309人已浏览
2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