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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生前的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妻子无需承担偿还责任,债权人只能以丈夫的遗产为限主张。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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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但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债权人是有权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
丈夫生前的债务,分为其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债权人只能以丈夫的遗产为限主张。 个人债务包括: (一)婚前个人债务。 (二)约定婚后财产分别所有的,夫妻一方各自所负的债务归个人承担。 (三)婚后一方经营自己个人财产或擅自筹资,在经营中所负的债务。 (四)一方因继承、接受赠与或分家析产所得财产归一方所有的,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 (五)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债务。 (六)未经另一方的同意,一方擅自为他人担保所产生的债务。 (七)未经另一方同意,为满足个人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其主要为不在日常家事代理权范围之内支出所产生的债务。 (八)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双方约定应由个人清偿的债务。 (十)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为一方个人借款的债务。 (十一)一方因个人实施违法行为所负债务。
丈夫与妻子结婚前欠下的债务,属于婚前债务。结婚后,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特别约定的话,离婚时原则上应当仍然由丈夫的个人财产用于归还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下面是有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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