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法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
一般只有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才能撤案。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之日起十二个月以内,仍然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作其他处理的,应当及时撤销案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是撤诉,案子或者可以撤销,如果是自愿发生关系,不是强奸,否则,涉嫌强奸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盗窃案立案后,应当撤回下列情形: 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二、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 三、经特赦免处罚;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
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撤回,但有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撤回案件: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经特赦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三)经特赦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除追究刑事责任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1人已浏览
264人已浏览
1,301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