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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是对被征地用户按照土地价值进行征地补偿费的发放以及安置补偿费的发放,还有社会保障费用的发放,土地上若是有附属物,还要发放相应的附属物补偿...
征地补偿款标准是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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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地补偿款标准是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包括三个部分,其中的土地补偿费和2016年的公布的标准没有区别,青苗补偿费按照1.8万元/公顷补偿,社会保障费按照13.2万元/公顷发放。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按《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漯河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漯政〔2013〕8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据实计算补偿。其中征收耕地的,按一季产值进行补偿。 (三)社会保障费用: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当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执行。 二、漯河市征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被征地村(组)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发展第三产业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说明: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补偿登记的,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利,其登记内容以当地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代表)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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