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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情况下,雇主要求工人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然后与工会和工人协商,雇主不得强迫工人加班,也就是说,如果工人不同意加...
1.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直接沟通、协商拒绝加班。 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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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情况下,雇主要求工人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然后与工会和工人协商,雇主不得强迫工人加班,也就是说,如果工人不同意加班,他们有权拒绝。此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不是随机的,一般每天不超过1小时,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在保证工人健康的条件下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但用人单位因下列情况延长工作时间,工人不得拒绝:一是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威胁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二是生产设备、交通线路、公共设施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修复。怀孕7个月以上、哺乳1岁以下的妇女可以拒绝加班。
我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必须在工作需要、工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能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同时,延长工作时间必须符合《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健康的情况下,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这一规定的,为违法,视情节轻重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一般常情况下,加班应该得到员工的同意,所以雇主一般不能解雇不服从加班安排的员工。符合《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情形不在此限制。即:(一)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涉及危害生产和公共利益的,必须及时修复;(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同时,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根据你目前的情况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建议到劳动局投诉,投诉无果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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