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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关于妥善处理开发区工伤保险办法与全市并轨后有关工伤待遇遗留问题的请示》的复函2004年7月1日,你区与全市工伤...
微小企业拆迁涉及到的补偿问题较为复杂。根据相关规定,拆迁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对于企业未到期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根据市场基准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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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必须依法依规处理后方可登记。对于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规划以及有关用地政策的,依法补办用地批准手续后,进行登记发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大棚拆迁属于地上附着物的拆迁,在拆迁时,应根据大棚当时的造价、使用年限以及拆除后给当事人带来的预期损失等因素进行评估补偿。
关于临街房屋拆迁院落是否需要补偿,可以根据房屋的产权状况和土地使用情况分为两种情况: 1. 如果房屋拥有产权证明,或者能够证明其产权归属,这类空地院落会得到补偿; 2. 如果房屋没有产权证明,或者属于非法占地,这类空地院落则不会得到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确权登记的空地和院落单独予以补偿的答复》,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并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通常情况下,被征收人依法享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的受偿标准应按照正常市场交易价格来确定,不受被征收人仅享有使用权而无土地所有权的影响。在房地产价值评估时,评估机构应将空地、院落的评估结果依法登记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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