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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己判完了就不能再告诈骗了。因为法院已经认定为民事案件,就说明没有犯罪事实,就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了。起诉诈骗是应该先到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
诈骗罪是刑事犯罪,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违法所得应当追缴、退赔,受害人有权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诈骗的财物。《刑法》第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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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一、诈骗把钱还了,只有构成犯罪才会还判刑,民事责任不能免除刑事责任。 二、但犯罪嫌疑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不予起诉或免除刑事处罚: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1.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2.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3.被害人谅解的; 4.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只有被告人上诉的话,若无漏罪导致补充起诉的情况,是不会加刑的,因为法律有规定,上诉不加刑;但若检察院抗诉的话,则不适用上诉不加刑的原则,存在加刑的可能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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