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不做公证,没有法律效力。 规定是,死者死亡之后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一起到本地公...
、继承开始前的放弃继承权意思表示是否有效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遗产的继承可以放弃。继承人自愿以书面形式自愿放弃继承的,在声明书上签字的有效性。遗产处理前放弃继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未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③需公证的遗嘱;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即房产证);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⑥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放弃继承书应当包括被继承人的情况、被继承财产的情况和权利状况、放弃继承的明确声明、放弃继承人的签名或者印章,符合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专业法律文书应当由专业律师代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8人已浏览
1,476人已浏览
666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