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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区域不同,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政策也不同,办理条件也不同。根据目前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优惠政策,2018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女性55岁退休,...
1、灵活的就业人员必须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原公司中止社会保障关系的,需要携带《员工社会保障关系变更表》),每月1~25日向户籍或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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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老保险中断的能够自己去社保中心补交,也能够等找到新工作时新单位帮助处置,直接找人事处置就行。 2.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能够多交,到时就能够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能够累计计量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应予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达到退休年纪就能够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能够的)。现在的退休年纪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本领等特殊情况能够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 3.因此当事人能够选择补,也能够不补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 4.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解决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5.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薪水进行计量的,且每年都不是相同的。
2018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 1、未达到退休年龄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关系等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从当地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时起按城镇个体劳动者的参保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统筹结合”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以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补缴从当地实行缴费开始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原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011年底已经有34名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其中含超龄人员2名)符合参保条件,进入人力资源市场按个体身份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使原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能够及时缴纳养老保险。使他们解决后顾之忧,使其达到“老有所养”“病有所依”。 3、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申请从1999年10月开始补费。这一政策是政府2011年出台的阶段性特殊政策,有时间要求,请您在2011年12月底前抓紧办理,过期不再办理。从明年1月起,我国将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如果您抓住了这个机会,给您带来的好处,一是往前补缴11年的养老保险费,缴费缴的少,11年一共补缴养老保险费19000元左右;二是缴费年限多了11年,相当于过去说的多了11年工龄一样;三是多了11年缴费年限,到了符合退休条件时,养老金水平有很大幅度提高,您算一算这是一笔很划算的经济账,别再犹豫了,请您抓紧到所在的社保分局办理参保补费手续。 4、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在2011年底前补缴2011年6月前的历史欠费,不征收滞纳金。年底前未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从2012年1月1日起,按规定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年底前补欠费不收滞纳金,2012年补欠费要收滞纳金。
1、不管是有缴费记录之前年份未缴费,还是有缴费记录之后的缴费断档,均可按补缴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10年为2270元)或其60%(即1362元)为基数,按20%的比例进行补缴。有缴费记录之前年份未缴费可追补至1995年9月。 2、从未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想要参保的话,由本人自愿提出书面参保补缴申请,按属地管理原则,经当地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后可办理参保手续,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3、补缴基数和比例为:以办理补缴手续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或其60%为个人历年补缴缴费工资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当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实施后(株洲为1995年9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含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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