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调查,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调查机关查明案件,收集犯罪证据材料,确认和逮捕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依法采取一系列专项调查手段和强制措施是具体活...
刑事侦查流程: 1、讯问犯罪嫌疑人; 二、询问证人; 三、检验、检验; 4、搜查; 五、扣押物证、书证; 6、鉴定; 7、通缉; 8、侦查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诉讼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搜查规定: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明。搜查时,被搜查人或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应在场。女性身体的搜查应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是指侦查人员在勘查、搜查的过程中,对于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品和文件,依法予以提取、留置、封存的一项侦查措施。扣押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的目的是为了提取和保全证据,以求准确认定案情。刑事证据的侦查扣押是一种强制性的证据收集行为,一般是建立在证据持有人拒绝交出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当注意刑事证据的侦查扣押与搜查和刑事证据侦查调取的区别与联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15人已浏览
1,858人已浏览
2,714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