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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费权质押贷款质押率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在贷款合同,要关注出质人对销售。贷款质押率是指贷款额与质押物价值的比率。在主债务到期未获清偿的情况...
1、出质的商标须是有效的商标,所以我们需要了解商标是否还在有效期,是否被撤销、注销或无效而丧失商标专用权。 2、商标没有被限制转让。如是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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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需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 1、明晰担保债权质押合同是从合同,其效力附属于主合同即债权合同。因此,债权合同中主债权的具体内容直接关系到质押合同所担保的范围,乃至质押权实现的可操作性。质押合同必须明确所担保的债权: (1)和,即质押权人和出质人; (2)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3)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 (5)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这关系到诉讼时效的计算。 2、明确质押标的的相关信息,例如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担保的债权范围及清偿顺序。担保的债权范围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将视为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当事人不得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获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即归债权人所有。
股权设立后,取得质权,也取得了在债务人按期未履行债务时对质押的优先受偿权。但是,在股权质押设立后,会出现哪些实务问题?一方面,质权人的债权实现受到威胁。由于质权实现有赖于股权拍卖、变卖或者折价时的价位,如果股权价值在质押期间明显下跌,届时如债务人未清偿债务,且不具有偿还能力,而质押股权又因价值减少而不足以清偿债权,那么,质权人的债权实现直接受到了威胁。另一方面,质权人可能对股权价值减少不知情,无法及时要求出质履行补救义务。即使股权价值波动,由于质权未能直接参与目标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难以第一时间获得目标公司的内外部信息以及股权价值减少的消息,因此,也就无法及时要求出质股东提供补充担保或者提前清偿的补救措施。
一年以内(含一年)贷款利率为5.60%;一至五年(含五年)期利率为6.00%;五年以上为6.15%。质押贷款质押率方面,五年以下(含五年)利率为3.75%,五年以上为4.25%。如果央行不再调整,2015年银行贷款利率应该就是以此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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