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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儿子还有继承权,但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女儿赡养较多,应当多分遗产。 2、剥夺继承权的情形比较严格,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一)故意杀害被继...
1、在我国未对老人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在一定条件下是有权继承的,但可以少分。 2、若被继承人有遗嘱,即使未尽赡养义务,也可根据遗嘱继承;在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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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继承权。继承人继承遗产一般需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优于第二顺序)的顺序办理。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由此可见,作为继承人的子女,不赡养被继承人的,并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因此,子女不赡养父母并不丧失继承权。
如果有遗嘱,按遗嘱继承,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人顺序继承。我国《遗产法》相关法条: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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