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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转车次要责任。原因:侵占机动车道驾驶;转弯未确认安全。机动车违法跨骑中间黄线是导致事故的主要作用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1、无论单黄线还是双黄线,只要是实线,就严禁跨越的,比如超车、转弯、掉头等。行车时没有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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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在双黄线线掉头被电动车撞责任在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
扣分。属于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扣3分。罚款200元人民币。黄色双实线好比是立在路中央的一堵看不见的墙,表示禁止车辆跨越超车、压线或向左转弯,也表示严格禁止车辆横穿。黄色虚实线则表示实线一侧禁止车辆跨越超车和向左转弯,虚线一侧准许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跨越超车和向左转弯。黄色单实线表示不准车辆跨越超车、压线行驶和向左转弯。此外,道路上的黄色网状线是表示禁止一切机动车辆停放或临时停放,防止交通堵塞无论是单黄实线还是双黄实线,严禁超车、转弯、掉头等行为,压车道分界线行驶的,要按照违反交通法规进行处罚。
如果司机与车主是雇佣关系,车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司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应当与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司机追偿。如果车主只是将车出借给司机并无过错,车主对司机的不承担责任。 1、自己责任:在驾驶员就是车主的情况下,驾驶员的责任就是车主自己的责任。 2、雇主责任:在驾驶员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与车主之间的责任承担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予以确定。 3、:在车辆有安全隐患或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车主与车辆使用人构成共同侵权,车主责任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予以确定。 4、不承担责任:①因被盗、被抢等车主意志外原因,导致车辆被他人控制,进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②如果名义车主提供了充分证据证实车辆确已实际移转,且名义车主自身没有过错,真正车主也承认其车主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名义车主可不承担责任。 5、在一定范围内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车主与实际使用人之间存在承包经营、挂靠、租赁等经济利益关系,车主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没有过错,则应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6、补偿责任:车辆被借用,车主从车辆的使用中不获取经济利益,对交通事故中的发生也没有过错,依据《》第123条及公平原则确定车主承担一定的责任,主要考虑应确保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能够得到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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