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债权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明确规定,解除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只是对夫妻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作出了规定,而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并没有明确规定,由此造成了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一直未有定论。那么,非法同居期间的财产怎样分割,有什么原则?。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便成了一条司法惯例。 (一)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二)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
分居现象在我国的婚姻生活中是一个较常存在的问题,分居可因一方的单方意思所发生,也可因双方的合意而形成。分居是夫妻生活状态或生活方式的变化,而不是夫妻婚姻关系的性质发生变化。即使分居满两年,也只是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理由来得到法院的认可,我国并没有建立严格意义上的夫妻分居制度。分居期间的财产是否为夫妻的个人财产,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否为个人债务,在我国并没有得到法律的明确认可。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前的欠款,实践中是当作了夫妻个人债务进行处理的,即此时债权人是不能向其配偶主张偿还债务的。同时还为大家带来了关于夫妻个人债务范围的内容,此还有问题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当事人就同居期间的财产权益做出的书面协议的,分手后按照协议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没有协议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共有”,即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