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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
如果要异地起诉离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的“原告就被告”原则,原告需要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在居所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原告则可以在被告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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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如下: 一、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 二、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如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或原证丢失、损毁,且尚未补领的人员,可根据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 申请流程: 1. 提交《申领临时身份证申请表》; 2. 填写相关信息; 3. 上报发证机关审核; 4. 发放证件。 所需材料: 1. 填写《申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 2. 《户口簿》; 3. 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跨地区抵押,按罗湖、福田、南山、宝安、龙岗、盐田的顺序依次确定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分属多个分局辖区的房地产共同为同一宗债权债务关系抵押担保的,若其中有前一顺序区域的房地产,则最前一顺序的分局为登记部门。由业主先到相关分局产权科查档(即有无产权记录、有无抵押、查封记录),查档后将登记资料一齐交给确定的登记部门收件,该部门抵押登记核准当天,通知当事人到产权科领取已盖有抵押登记章的《申请书》,并将该《申请书》双面复印,交相关分局的产权科,相交分局的产权科在收到复印件后,在《申请书》原件上盖“已收复印件”章,由当事人交回登记分局的产权科,当事人再按规定的办文时限在窗口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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