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9条、62条和《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33条关于农村村民建房的有关规定: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村村民利...
农村宅基地上翻新后的旧房仍然属于原房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同意为您和您的母亲规划新的宅基地。你和你妈妈其实是一户人家,批准的宅基地也是一户人家。规划新建房屋共6归你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中一户一宅的原则,只能拥有新申请的宅基地。宅基地上的老房子属于父母留下的财产,应当进入继承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由于房屋仍然存在,你们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继续有效。作为继承财产,该房屋在分割前不属于任何一方,而是由所有继承人共有,各方都有居住权,不能要求其他继承人离开该房屋。
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但由于房屋依然存在,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继续有效。作为继承财产,在分割之前,该房屋并不属于任何一方,而是全体继承人共有,各方都拥有居住权,不能要求其他继承人搬离房屋。
房屋确权以后,翻新必须按照如下流程: 1、首先要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2、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这个简单,户口本或者身份证都可以证明。 3、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的建房申请书。 4、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5、村委会报乡建办。 6、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勘察,同意建房。 7、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经乡建办签字同意,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可以开始建房,建房完成经验收,核发房屋产权证书。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人已浏览
304人已浏览
556人已浏览
4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