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夫妻一方个人继承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吗? 分两种情形: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夫妻一方个人继承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吗? 分两种情形: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指,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项财产所有权属于夫妻一方,配偶不享有所有权的情形。主要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特定财产以及婚后约定的个人财产三部分。 一、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如,一方在婚前所取得房屋、汽车、存款及赠与物等。除非婚前财产所有权人明确赠与,婚前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取得的截止日期是领取结婚证的前一秒。认定婚前财产时,需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 1、婚前购房,并进行了产权登记,则属于婚前财产;婚后进行产权登记,则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2、婚前同居,共同取得的财产,依共有财产处分,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赠与,父母在婚前赠与的财产,除非特别说明,视为赠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4、婚前个人投资经营的实体,婚前收益为个人财产;婚后继续获取收益,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 1、因身体受损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等; 5、一方从事特定职业所必需的财产,价值较大除外; 6、一方获得的奖品,不是奖金; 7、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 8、科研津贴; 9、一方创作作品私有,经济收益共有; 10、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等。 三、约定的个人财产 系夫妻双方共同约定的归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但是,为了逃避债务或者有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将财产约定归一方所有,此约定无效。
夫妻一方受赠的财产是不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的。夫妻一方受赠的财产,包括受赠人接受他人赠与或接受他人遗赠所得的财产。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为夫或妻的特有财产。我国司法实践中曾长期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直至2001年《婚姻法》修订才彻底改变了以往的认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如一方是婚前的继承受赠的财产,无特殊规定,在夫妻离婚时应视为婚前个人财产。如一方是婚后继承所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考虑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根据何种方式继承所得,即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还是遗赠,然后区别情况做如下认定。 (一)对于法定继承所得遗产,由于被继承人并未留下遗嘱,故此情况下,一方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对于遗嘱继承所得的财产,则应考虑遗嘱的内容,如果遗嘱中指定了财产只归继承人一方个人所有的,则该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对于遗赠所得的财产处理方式同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继承的依据都是被继承人设立的遗嘱。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受赠人不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二十遗嘱继承人必然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十八条规定,除非遗嘱中指定了财产只归受遗赠人一方所有,佛则,该财产属于受遗赠人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受赠的财产如何分割 (一)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按均等原则分割。 (二)尚未继承的房产是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此时的房产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财产继承的法律关系和财产共有的法律关系。这两个法律关系必须通过房产的两次分割才能解决。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只能以已确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为准。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过程中,如果涉及一方是否应在离婚诉讼之前的继承关系中分得遗产的问题。,由于该问题不属于离婚诉讼的标的范围,故不可能在离婚诉讼中用列第三人的方法解决。由于是在离婚诉讼审结之前,另行一个继承之诉。 根据我国最新的婚姻法中对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的新规认定,夫妻一方受赠的财产如果归于一方特定拥有的,那么是不被判定属于夫妻间共同财产的,关于这类财产的认定,是被认定为夫妻受赠一方特有的个人财产。这种规定条例也要在夫妻的受赠合同中体现出来的。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和因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仅确定一方的财产;一方的日常必需品;以及其他应属于一方的财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5人已浏览
319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