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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女士/先生,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 没有营业执照的店面一般是合伙并不涉及到股权的事宜,再说没有工商登记也不能保证“股权过户”,因为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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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合伙经营,这样不仅可以减少个人的投资,还可以按照自己的专长去选择合适的职位,合伙经营是需要写合伙经营协议书的,接下来一起了解合伙经营协议书的内容吧。合伙经营协议书:甲方____乙方____丙方____经三人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共识,特拟此协议: 一、三人本着一切有利于三人合伙的原则,承接工程。 二、丙、乙合伙人以劳动力出资的方式,甲方以资金出资方式。 三、退伙条件: 1、需正当理由经过合伙团体同意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人不利时退伙; 3、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四、____为合伙负责。其权利是:1、对外开展业务,委托订立合同;2、对合伙人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人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五、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利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2、禁止合伙人参与合伙竞争的业务。3、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团体签订其他有损合伙团体利益的协议。 六、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协议:1、全体合伙人同意解除合伙关系;2、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4、工程一切资料具有长期加密性,未经全体合伙人运行,不得擅自外泄。 七、纠纷及其解决:1、自行协商解决;2、如协商不成,可寻求相关部门解决; 八、利润分配原则:1、按照季度分配;2、除去总工程运行成本按照三人平均分配原则;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各合伙人每人各一份。合伙人:合伙人:合伙人:日期
一、转让标的、受让价款及支付 1.甲方将其持有的xx公司xx%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xx公司xx%的全部股权。 2.乙方愿意以rmb现金xxx万元的价格受让甲方所持有的xx公司xx%的全部股权。 3.乙方同意在本协议书成立时,一次性将股权受让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或银行户头。 4.甲方转让股权应得价款所涉甲方税负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当及时依法办理。
下面是一份合伙企业合同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企业性质为合伙企业,依法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____分局注册登记。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协议期满三个月前,合伙人商议续约与否。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所 第三条合伙企业的名称:第四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第三章合伙目的和企业经营范围 第五条合伙目的:为社会创造税收,解决就业问题。 第六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及方式: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第七条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第五章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第八条合伙人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九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出资的期限: │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出资比例(%)│ 合伙人各自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存入银行验资户,并出具由全体合伙人确认的出资证明。 第十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六章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提取法定公积金10%; (二)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三)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第十三条企业债务承担方式: (一)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二)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和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七章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十五条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六条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一)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二)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四)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五)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六)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八)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七条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一)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二)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三)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四)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八条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一)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二)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三)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八章入伙、退伙和出资的转让 第二十条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二)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四)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二)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 (四)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五)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六)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七)《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九条、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合伙人分别为可以退伙、当然退伙、除名退伙。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出资转让的条件: (一)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二)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三)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四)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五)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九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五)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四条企业解散后按下列顺序清算: (一)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三)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四)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五)清算后的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清缴所欠税款、员工工资、返回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六)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七)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本协议生效,合伙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未按本协议第九条依期如数缴付出资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金额0.5%支付企业的违约金;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除支付违约金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由于各种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又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按事故履行协议的影响程度,由合伙人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以及逾期履行协议。 不可抗力按公认的定义解释。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必须发行本协议,不得擅自违反或提出新改动意见,除法律有关规定可免除责任或者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外。 如有违反,按《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生效后合伙人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人民法院。 第十二章附加 第三十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及发现确应改动之处,按《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或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企业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等发生变更或者需要重新登记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自订立、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工商行政机关注册登记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一份,存档一份。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合伙人(签字):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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