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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 2、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部分劳动群众集体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共同劳动并实行按劳分配的经济组织。 3、私营企业是指资产归私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四条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集体企业)是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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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有限责任企业是一种入股集资、联合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组织形式。 集体所有制指生产资料归一定范围的劳动群众共同所有,它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一种形式。与国有制相比,集体所有制的不同特征主要是生产资料公有的范围不同。 集体经济传统形式的主要特征是集体所有、统一经营、按劳分配 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在实践中,特别是一些企业在设立时就确定了集体股,这样对集体股权是不明晰的。特别是少数改制企业,从企业的股权设置来看,还存在集体股,那么这个集体股是属于该企业的全体职工,还是属于某个特定的集体组织,企业与职工对该股权容易出现争议。
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土地所有权归属分两类:一是全民所有制,即国有土地;二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主要指农村集体土地。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土地中,一般是指除了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以外,用于宅基地、集体企业用地等建设用途的土地。在国土部主导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中,便包括了如何研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指导意见、部署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以及总结推广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经验和做法。其中,有消息称,指导意见有望就土地利用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的有偿出让、交易方式、收益分配方式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这意味着,在原先的制度框架内,农村集体用地无法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入市流通,相关权益也无法通过市场化途径进行分配。当前,一些城市已经开始在农地的市场化道路上,尝试一些打破“二元制”的探索。其中,重庆市基于“计划+市场”的双轨制试点阶段的“地票模式”已经广为人知。《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在重庆了解到,该市的做法是将验收合格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打包整合,构成不同规模的地票,进而面向社会公开交易。凡是需要用地指标的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均可在农村土地交易所公开竞购地票。重庆对地票交易总量实行计划调控,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10%。政府在综合考虑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出地票的基准交易价格。最后,购得地票的开发者选定符合规划的待开发土地,凭地票办理征收转用手续并完成补偿安置,征为国有土地后,通过“招、拍、挂”等法定程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这种地票模式,是通过先交易“地票”再将具体土地征为国有的方式,使得原本不能直接流转的农地实现市场化流转。此外,还有将农地国有化之后再流转的“深圳模式”,以及海南省所尝试的,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自主开发经营已经纳入流转试点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来用于旅游、农贸市场、标准厂房等非农业建设。参与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一位权威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土地制度改革的一个重点,就是在原有制度模式上,通过总结当前一些试点城市的经验,完善“农地”通过招拍挂等方式进行市场化流通,以及权益进行市场化分配的路径。
能。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企业没有所有制的限制,所以是可以申请破产的。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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