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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孩子之间根据过错承担责任,学校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需要承担责任。 2、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学校实施的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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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孩子之间根据过错承担责任,学校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需要承担责任。 2、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户籍居住、住院情况、家庭情况等确定。 3、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赔。
由双方监护人承担责任,对方承担大约70%的责任。选择伤残故赔偿项目一、医疗费X元二、误工费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四、护理费五、残疾赔偿金(残疾者用)六、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者用)七、康复费(残疾者用)八、精神损害赔偿金九、交通费赔偿金额十、住宿费赔偿金额十一、鉴定费十二、后续治疗费(残疾者用十三、营养费
1、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学校如果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赔偿费用一般依据实际发生为准,保存好相关票据,以便后期赔付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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