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如果结婚证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
1、身份证原件,一方为境外人员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户口簿原件,一方为境外人员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3、结婚证换发结婚证的需提供原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补办结婚证,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结婚证遗失、损毁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下面,关于补领结婚证书的程序。 一、办理条件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内地居民应持有本人常住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二、所需材料 1、当事人应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证明; 3、三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 三、窗口办理流程 领表--填表--服务台初审取号--窗口办理--领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7人已浏览
538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