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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路边停车不是发生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因此路边停车不负事故责任。但路边停车是违法行为,会受到相应处罚。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
这样处理停车场交通事故: 1、当事人应立即停车并保存证据; 二是向交警报警; 3、在保证区域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转移到不影响交通的位置,并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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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停车有如下的处罚规定:(一)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主要是指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2条的行为,包括:1、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左侧停车,且驾驶员未离开车辆的。2、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3、在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4、公共汽车、电车在站点以外的地方停车的。5、夜间临时停车的,不开示宽灯的。有上述行为的,罚款五元。(二)违反停车规定停放车辆的,主要是指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1条的行为,包括:1、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的。2、在允许临时停车的地方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的。有上述行为的,罚款五元,可以并处吊扣驾驶证一个月。(三)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主要是指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75条的行为,包括:1、在车行道内停放车辆造成后方车辆拥堵的。2、在车行道内车辆发生故障造成后方车辆拥堵的。有上述行为的,罚款200元。阅读文章我们知道不管是在什么时候违章停车都是会受到处罚的,在我国以前违章停车的处罚是处两百元以下扣三分以下的处罚。现在新交法规定的是违章停车只罚款不扣分。
这位朋友,我来说说交通事故停车场收费合理不这个问题吧: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利用职权扣押肇事车辆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根据2012年1月1日生效的《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据此,车辆保管费用,也就是停车费应当由交警部门承担。
车主违规停车而直接导致事故的出现,需要因此而承担责任,具体责任多少需要警察来现场进行确定后才能够清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33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根据这两条规定,违反停车规定随意停车,对因此发生的交通事故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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