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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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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结婚有结婚证明,离婚当然也有离婚证明。那么,如果当事人丢失了结婚证明书,需要离婚该怎么办呢?如果丢失了结婚证明书,可以离婚吗?首先办理过结婚登记,如果丢失了结婚证明书,可以重新发行结婚登记,双方持有户籍簿,身份证明书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重新领取。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婚姻登记文件,确认真相,重新发行结婚证书。之后,领取结婚证明书后,如果双方能够同意离婚,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提出同意,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对方不协助重新领取结婚证书,可以持有户籍簿,身份证要求原婚姻登记机关发行婚姻关系证书,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结婚时间太长,找不到当时的登记资料,婚姻登记机关不发行证明书的话,只能诉讼离婚。立案时可提供公司、派出所发行的证明资料。如果对方隐瞒了结婚证明书的话,发行结婚关系证明书的时候,不要说隐瞒了,告诉工作人员结婚证明书丢失了。
1、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受理程序: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审查程序: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3)查证离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3、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补发程序: (1)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 (2)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1、根据出生证明丢失补办流程的规定,父母带上相关的证件(包括父母的户口簿,结婚证明,身份证等)去宝宝出生的那个医院开具出生证明。 2、在开好出生证明以后,父母还需要去当地的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然后根据表格上面的要求进行填写,在填写完毕以后,将父母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和表格一起。 3、最后将填好的表格和医院开好的证明一起拿到相关的部门(一般都是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补办!大家一定要注意资料的齐全,而且因为每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所以在资料的准备上面也会有所出入,爸爸妈妈们应该先到相关的部门咨询,确定好自己要提交的资料,避免来来回回反复跑!在相关的资料提交以后,相关的部门会受理,在受理以后的5~7个工作日以后即可重新领取孩子的出生证明!在补办的时候会缴纳一定的工本费,每个地方的情况不一样,缴纳的工本费也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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