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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 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
1、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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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药费; 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 3.护理费;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 5.工伤一次性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辞职后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辞职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不需要护理的不再支付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各地略有不同;5.工伤赔偿:(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1)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合同记载的工资有可能比三方协议上的工资低。劳动合同上面记载的工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进行工资谈判时,需要你掌握相关的工资谈判技巧。例如:工资谈判应避免使用很抱歉、同意、不同意三个词。 1、很抱歉。它之所以会出现在这份清单的首位上,是因为我们总会就仅仅因为提及钱就感到愧疚。但是,当一场针对工资的对话开始后,如果出现“很抱歉,我想问一下这方面的问题,但是……”之类道歉言语的话,就意味着谈判整体控制权交到到用人单位手里了,并表明我们没有能力对谈判进行有效控制。 2、同意。对于最早给出的条件,我们绝对不能表示出同意来具体到任何一场谈判,整体思路必然都是双方需要进行协商。以汽车经销商为例,在顾客刚走到门口的时间,他们是绝对不会透露出最终的优惠价格来;而在谈判时,用人单位手里也拥有一定的浮动空间;这就意味着,相比刚开始给出的条件,后面的数字将会更高一些。这就意味着,初始条件必须予以回绝。 3、不同意。由于该过程将以谈话而结束,因此绝对不要直截了当地表示出“不同意”来。这时间,正确的做法是寻找出一种双方都能够同意可以继续协商下去的途径。举例来说,我们可以询问公司,是否愿意提供福利之类的非工资替代项,或者从公司角度来看愿意采取什么方式来满足我们提出的要求。总而言之,我们必须要保证整场谈话可以取得进展。
1、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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