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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告知后,如果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权,公安机关经过审批,可以立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可在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内下达,也就是说自受理之日...
在听证或者陈述申辩的时间到时后或者听证或者陈述申辩后再次合议以后,就发处罚决定书,通常是一周左右。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要求,为了保护管理相对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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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三日内送达控告人。
截止2020年,目前我国法律对公安机关是否要向报案人出具书面的立案通知书没明确的规定,如果报案人是案件的受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一般会通知。目前公安机关只明确规定的不予立案的要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没具体规定。。。。。。。。。。。如需帮助,可随时来人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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