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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对正义的实现分为两部分,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实体正义是一个相对的范畴,因此,必须通过程序正义的实现。在程序正义方面,法律的作用表现为一方面...
《刑法》 第三百零八条,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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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2)你所说的如果不是法律事实
非正式的刑法解释属于法律非正式渊源,主要包括学理解释、相关部门发布的文件等。这些非正式的刑法解释严格意义上来讲是不能够在刑法适用过程中起到做作用的,因为我国刑法是严格按照罪刑法定原则来执行的,因此,除刑法典以外的任何解释都不应当予以引用。但是,非正式的刑法解释却在我国的刑法实践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它为我国的刑法完善和发展起到了对动作用。因此,要辩证地看待刑法非正式解释。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辩证统一的。马克思说:没有没有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没有权利的义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承包义务和权利是对立的,的,要求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或者只要党员履行义务,无视党员权利,都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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