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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事故致残,受害人有权向赔偿义务人索赔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
这个你要详细得要把问题叙述清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对责任是如何划分的?还要造成哑巴的这种情况你要及时委托鉴定机构做一个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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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事故致残,受害人有权向赔偿义务人索赔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损失。 受害人的伤残级别直接影响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恤金的计算。比如在深圳,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可获赔10万,按照伤残级别划分,一级伤残可获赔10万,二级伤残可获赔9万,一次类推。如果是一个八级一个两个十级伤残,精神损害抚慰金应该可以获赔 3、2万。当然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标准。赔偿项目的计算还与受害人的户籍性质有关。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残六级一般按以下标准赔偿:一、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二、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标准。三、护理费:(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聘用护理人员的,参照当地护理人员从事同等级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应计算至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但护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交通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准,按实际计算。5、住宿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补贴标准。营养费用:康复所需的营养费用,应有医嘱或鉴定结论支持。七、误工费:(1)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且受害人无法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上一年度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员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八、残疾赔偿:残疾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等级,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10.后续治疗费用:可以预见必要的费用,应有鉴定结论支持。11、康复费用:身体恢复所需的康复费用。十二、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如有有特殊需要的,可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我想你关注的点应该是赔偿的问题,而不是这些程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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