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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签订了合同,按合同约定执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协商不成的,起诉解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药店转让合同没给钱合同可以终止。双方签订了转让合同,应当履行相应义务,对于一方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债权债务关系终止。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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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逾期占用房屋的租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合同附随义务是合同义务的扩张,指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给付义务的同时,必须履行通知、减损、协助、保密等与合同有关的义务。附随义务实际上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也没有明确约定,但为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并依社会的一般交易观念,当事人应当负担的义务。本案中,你与这对夫妻的合同关系终止后,他们应及时将房屋交付给你管理使用,这是他们应自觉履行的附随义务,因他们怠于履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腾房,造成你不能继续将房屋租与他人,对这部分损失,这对夫妻应予支付。
可以,但是即使未签合同,要求退款不履行协议也是存在违约行为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损失,如果已经约定了违约金的,需要给对方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药店转让合同没给钱合同可以终止。双方签订了转让合同,应当履行相应义务,对于一方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债权债务关系终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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