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对方应当属于高利贷。对方应不构成敲诈勒索。当事人作为债务人可以依法与对方交涉履行债务的事宜。要求对方依据法律规定收取利息,交涉未果可以告...
借了高利贷还不上的,则当事人可以先确定利率是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超过了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但是合理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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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目前高利贷的一种典型手法,建议你不要借款、不要办理抵押登记,否则,你一旦延迟还款,你的房子可以被高利贷迅速、合法的卖掉,渣都不会给你剩下的。至于借款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如果是和个人签的,则没有生效,因为借款尚未交付。如果是和公司签的,虽然这种高利贷公司一般没有经营贷款业务的资质,但你们签的合同却有可能是有效的;租赁合同已经生效。所以,目前的问题,就是要想办法解除两份合同。 以上仅为依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出的初步个人分析,详细情况。
1、还不起高利贷对于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借款人可以与贷款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 2、对于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借款人可以不还。如果因此而发生借款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1、借了高利贷还不上的,则当事人可以先确定利率是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超过了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但是合理的本金及利息借款人还是需要及时偿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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